“纪委的职责是什么?如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具备怎样的素质?”在库车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开班典礼上,县纪委书记连连发问。
近日,库车县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实践“四种形态”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诠释“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执纪要求和原则。
各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县直相关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街道纪工委书记、纪检干事、纪委监察局机关全体干部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用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围绕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则》《条例》、信访工作、纪律审查、案件审理、行政效能与行政监察等知识进行了深入讲授,解决纪检干部工作中思路不清晰、不能不会不敢开展纪律审查的问题。5名代表做了发言交流心得。
“这次培训务实业务,针对性很强,是一次珍贵的学习机会,尤其是对一些实际案例的讲解剖析,让我豁然开朗、深受启发,明白了纪检干部仅当‘伐木工’是不够的,还要当好‘啄木鸟’。”参加培训的一名新任乡镇纪委书记感慨道。

解读《准则》《条例》。

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