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纪委以县乡纪委换届为契机,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实施“1+4”干部交流机制,盘活干部资源,激发队伍活力。
“1”即由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一套干部交流方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做到“一盘棋”。“4”即四种双向交流模式:县纪委常委交流任职,县纪委机关各部室之间,县纪委机关与乡镇纪委之间,纪检监察系统与县直单位之间的干部双向交流。
县纪委常委交流任职。拜城县纪委监察局结合班子成员、委局机关实际情况,将2名任职满10年的纪委常委交流出班子,1名监察局副局长、2名科室主任选进班子。
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之间的轮岗交流。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加大内部循环力度,对同一岗位上任职满5年的部室主任和一般干部,经征求本人意见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在部室间轮岗交流。截至目前,调整部室主任5名,提拔1名。
县纪委监察局机关与乡镇纪委的岗位交流。把在县纪委工作时间长,工作积极性高、表现突出的科室主任或一般干部交流或推荐到乡镇任纪委书记。加强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机关跟班锻炼力度,期限3个月,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热情和主观能动性。同时,吸收优秀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年内,1名科室领导、1名干部交流到乡镇任纪委书记,2名乡镇纪检干部选调进县纪委机关工作,委局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纪检监察系统与县直单位之间的岗位交流。在加大“体内循环”的同时,县纪委积极探索“体外循环”机制,拓宽纪检监察干部进出口。把长年在基层一线,工作成绩优秀的纪委书记交流到县直单位任职,7名乡镇纪委书记交流到县直单位任职。同时,选用4名县直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任纪委书记,积极吸纳2名县直单位优秀干部到县纪委机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