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委局机关实行‘全员办案’,我的压力较之以前减少了。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及时向领导提议采取信访‘销号’法,按‘列号’‘督号’‘销号’的形式,对信访工作程序及权责进行规范和细化,有效避免了信访件办结后仍然有群众信访的现象。”拜城县信访室主任阿达来提说。
“列号”:信访室根据季度工作计划,结合委局机关各室实际情况,每月为各室列出信访工作清单,对其所受理的信访件进行“台账式管理”,明确办理科室、办理意见、责任人、承办人、办结时限等。
“督号”:信访室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处理完结的信访举报问题,对责任科室启动督办程序,逾期未办结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与个人年度工作考核挂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解决期限的,需提前向信访室说明原因。
“销号”:各科室对承办的信访件形成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向信访室及分管领导进行汇报。信访室经审核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且信访人对调查处理意见无异议,表示不再信访的,视为办结,摘牌销号。若对回复中发现群众不满意、或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责成承办科室及责任人员限期解决,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结果。
据了解,今年该县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25件,解决12件,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因信访解决后仍继续上访现象。(阿克苏地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