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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阿克苏地区纪委监察局是负责阿克苏地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监察条例》及中央纪委监察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有关文件规定,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方面职责。  

阿克苏地区纪委监察局内设13个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地区行政公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此外,还有党风廉政建设网络舆情中心、办案点协调管理中心2个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

负责处理委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地区纪委委员会议、委局办公会议及其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与地区纪委委员的联系;汇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委局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委局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地区纪委委员会工作报告、委局领导同志文稿,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委局重要文件;督促检查自治区纪委、地委、行署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地区纪委委员会工作部署、书记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及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地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地区政协提案答复工作,组织协调特邀监察员工作;组织协调委局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保管、使用地区纪委、监察局及地区纪委办公室印章,负责制发委局机关各部室印章,负责委局机关保密工作,协调地区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对外联系接洽、综合服务、值班工作;统筹指导归档工作,负责委局机关文书、音像等档案管理,编辑整理有关档案材料;协调组织委局机关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委局机关财务管理、工资福利、国有资产管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房管基建等工作;综合协调委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工作,承担委局机关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部:

负责地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负责委局机关各部室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离退休手续办理等工作;负责承办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地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组织建设,承办相关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承办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地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工作人员出国(境)办理等工作;组织办理地委管理干部任职前回复地委组织部意见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党建工作,承担委局机关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开展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进委局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组织建设、文体活动、生活服务、信息统计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委局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委局机关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指导地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负责委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相关日常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规研究室:

围绕阿克苏地区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汇总整理并定期上报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组织协调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工作和社科理论界相关重大课题研究;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负责纪检监察学会秘书处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的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对纪检监察法规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和立法后评估;负责地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起草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意见;对口联系自治区预防腐败局办公室;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风政风监督室(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维护新疆稳定和长治久安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作风建设规定和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综合协调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相关部门对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履行阿克苏行政公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监督检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各县(市)、各部门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综合协调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指导地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访室:

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委局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地区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地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协助办理地委管理干部任职前回复地委组织部意见工作;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跨县(市)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委局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负责向自治区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情况,督促查办自治区纪委、地委和委局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办理相关事项;负责对查办案件及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县(市)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第二、第四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联系的县(市)、单位领导班子及地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维护新疆稳定和长治久安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县(市)、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地委管理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督促联系县(市)、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央、自治区、地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承办联系县(市)、单位地委管理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联系县(市)、单位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监督、指导联系县(市)、单位案件查处工作;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联系县(市)、单位上报问题线索处置;协助、配合开展巡查、参加联系县(市)、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对联系县(市)、单位地委管理干部的诫勉谈话工作;负责了解联系县(市)、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情况;综合、协调、指导县(市)、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考察了解联系县(市)、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纪检监察室(政治纪律监督监察室):

监督检查各县(市)、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维护政治纪律情况;综合分析维护政治纪律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协调地区政治纪律案件的查办工作;承办党员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需立案检查)及相关联违纪违法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做好政治纪律案件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查、地委管理干部任职前回复地委组织部意见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审理室:

审理需呈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地委、行署审批或备案的案件;审理委局直接检查处理和县(市)委、政府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按照有关管理权限的规定,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委局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对县(市)委、政府作出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查)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由委局办理的申诉案件,处理、督办委局收到的申诉信件;承办应当由县(市)委、纪委批准但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和其他需要比照处理报地区纪委备案的案件;承担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监察局给予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承办县(市)委、政府和委局机关有关部室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起草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解除行政处分工作的程序性条规,指导县(市)纪委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地区(含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中央、自治区驻疆单位)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维护新疆稳定和长治久安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对委局机关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受理对县(市)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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