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近日,乌什县出台《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了廉政警示教育内容、范围、形式等。
《办法》提出,廉政警示教育要列入各级党组织、党校和党员干部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廉政警示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党规党纪知识、查处典型案例等。主要采取廉政警示教育片和图片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服刑人员视频说教、违纪违法案例剖析、上廉政党课、座谈讨论交流、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对全县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引导。
《办法》规定,各单位(部门)凡是新进、轮岗、晋职、晋级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在提拔任用、重大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适时开展节点性廉政警示教育;全面排查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廉政警示教育,并将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落实督查机制,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效。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县充分运用“反面典型”教材,采取定期通报、节点重点通报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和微信平台等多种媒体,及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公开通报曝光顶风违纪和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
“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就是要经常学习,经常打招呼,经常提醒,警钟长鸣。只有让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才能更加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才能使党员干部时刻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切实筑牢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思想防线。”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阿克苏地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