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15年,库某在担任博孜墩乡副乡长分管安居富民工程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4次非法收取13户农牧民危房改造资金,并伪造发放名单骗取国家惠民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温宿县接连通报多起利用安居富民工程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该县结合全区上下开展的“学转促”专项活动,紧盯安居富民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围绕“是否存在违规享受安居富民建房补助,补助资金及建材发放是否足额到位,发放过程是否存在挤占、挪用、闲置浪费以及以权谋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问题。在自治区群众工作督导问题线索梳理分析的基础上,该县及时组织各乡镇开展自查,并成立了以纪检牵头、住建等部门为成员的督查组,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入户核查等形式,逐乡逐村对2013年以来各项档案数据、工程开竣工档案资料及账户资金流向等情况展开核查清理,对发现的问题逐人逐项登记编号,建立问题责任清单,并与各乡镇负责人签订整改承诺书,定期跟踪督办。同时,该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力、问题突出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对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严查快审,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截至目前,该县已累计清退违规享受安居富民建房补助91人,清退资金271.67万元;查处党员干部10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1人,移交上级1人。
“安居富民工程是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县纪委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对胆敢动群众‘奶酪’者严惩不贷,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让党的各项惠民政策真正在农村落到实处,切实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该县纪委负责人表示。(阿克苏地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