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阿克苏地委批准,阿克苏地区纪委对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原副书记、院长宋晓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宋晓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隐瞒个人重大事项,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现金及贵重物品。
宋晓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经阿克苏地区纪委委员会研究并报阿克苏地委委员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宋晓平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由正县级降为科员,即管理岗5级降为管理岗9级),收缴其违纪所得。